本章議數集之建構及諸性質.數集者、蓋數之集合也.數集之有、始於自然數.自然數之有、始於人數物之需.人數物以計其數、故有自然數也.自然數者、其性自然.人之所創者、記號而已矣.今之數學需以形式論理之、故欲明自然數之義、必議以公理.
數學之發展、非獨賴自然數也.蓋自然數之有、猶樹之有根本也.樹之有枝葉、賴根本而生也.數學之有他數集、賴自然數而立也.故分析學之始、必自自然數論也.
論自然數
算數語言 , 常符也、曰「零」. 一元函數符也、曰後繼. 等價關係也、曰「相等」. 變元也.並以公理
(PA1) ~ (PA3) 曰一階 Peano 公理. 將 (PA3) 換為 (PA3*) 則曰二階 Peano 公理.後文所述皆用二階.算數之構既成而加、乘之義未立也. 外、加號 , 乘號 , 小於號 之義、以中綴記遞歸謂之如下:
- ; 謂加零得其數也
- ; 謂加後繼得和之後繼也
註:為了體現還原論的精神、我們這裡採用了 5 公理版本的基本 PA 公理系統、, 不在 中.因此不能固然保證對於任何 皆「有定義」、即表示 中一項 (term).此實良義也.蓋凡 、可證加法於 皆有定義.設 、若 、則依 (1) 知有定義也.若 有定義、則以 (2) 而 亦有定義.由 PA3 知全有定義也.
有關乘法之公理:
-結構之適二階 PA 公理系統者 、標準模型也.其論域曰「自然数集」.但注意滿足一階 PA 的结构不全是标准模型、比如下例
然則確有合 之造乎?一例「最小歸納集」也.對任意集合 , 稱集合 爲 之後繼、記爲 .
存在集合 、、並且 元素之後繼亦在其中.即
集合 之適
者謂之歸納集.則無窮公理可謂:有歸納集.可見凡歸納集、 為之所有.
凡二階 Peano 算數之模型同構.是為 Dedekind (1888) 所證明.謂同構意義上自然數集不二.
察時針之刻、, . 以進一刻.然則 、是以違於 而不 PA 適也.
復察下例、, .設 其義如下. 違於 而不適 PA 也.
序
加法既立、則可定義自然數之序.
此序關係全序也、凡自然數皆可相較也.
此序關係為全序、須證四性:
綜上、凡 . 由是、據歸納公理、完全性得證.
記數法
然加法既成、尚需記數之法以表之.吾人所習用者、十進位制也.蓋以十為基、逢十進一.所用數碼、印度-阿拉伯數字也、凡十、曰 .
凡自然數 、其十進位表示乃一字符串 、其 皆為數碼.此串之值、定義如下:
其 為 .此式建立自然數與數碼串之對應.
此映射如何構造?可以遞歸為之. 凡 、其記數 定義為:
- 若 、則 為對應之數碼.如 為 “1”.
- 若 、則以帶餘除法可得 、其 .則 為 與 之拼接.
若、欲求 之表示.
由是、 為 拼接 、即 拼接 再拼接 、終得 “123”.
至此、抽象之自然數集方有吾人熟識之形態.
論整數
相等關係
凡自然數 、察對射於 上者 .知整數之形如 者同構於 也.故可以整數 記自然數 而無虞也. 逆元
分數論
相等關係
必有
約式、或曰最簡分式、分式之子母互素者也.例如 、、.以其子母皆最小、立爲 之代表元也.稠性:
實數論
請問、正方形之對角線長 幾何? 以勾股定理知 、擬其長以一分數之約式
與 皆偶數、而 非約式也.故知 非分數之屬也.以Ἵππασος之初覺爲嚆矢、分數之遺缺始昭於天下矣.此所以分數不可以度量也.
另察一例、有集分數其平方皆小於 者
即知有上界也.而無上確界.擬以歸謬法證之: 設其上確界爲 、則 、
由全序關係之三歧性知
- 若 : 證偽
-
若 、需證明 、設 、並使 .即 爲上界而甚小耳.
(12)不妨取 、即爲證
-
若 、需證明 、設 .即 乃非上界耳.
(13)不妨取 、即爲證
故知 上確界之不存也.
二例.
可知 皆上界也、而也
凡 爲 上非空有上界子集、則定義為實數. 全序集 .若其非空子集之有上界者有上確界.曰序完備.